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試行各類高等學校(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與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制度,暢通繼續(xù)教育、終身學習通道,是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部署的教育重要改革任務,是完善人才成長“立交橋”的重要舉措,對于基本實現(xiàn)教育現(xiàn)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具有重大意義。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現(xiàn)就推進高等教育學分認定和轉換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落實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發(fā)展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學習和發(fā)展需要為目的,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認定機制,暢通不同類型學歷教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之間轉換通道,促進優(yōu)質教育資源開放共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習成果認定和轉換體系,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推動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學習者為中心。創(chuàng)新制度安排,建立有效通道,方便學習者在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等學校獲得的學分以及其他學習成果得到認定、轉換和積累。
——堅持以高等學校為主體。高等學校根據(jù)自身實際、辦學水平和辦學特色,自主確定學習成果認定和學分轉換的范圍、標準和辦法。
——堅持實質等效。 認定和轉換不同類型的學習成果,應綜合考察其所體現(xiàn)的知識、能力及水平等因素,嚴格質量標準,確保符合學分認定主體的要求。
——堅持規(guī)范有序。建立科學合理的學分認定辦法,制定公開透明的轉換程序,完善嚴格規(guī)范的質量保障體系,鼓勵先行先試,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確保有序推進。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高等教育學分認定和轉換體系更加完善,國家公共服務平臺初步建成,人才成長“立交橋”逐步完善,繼續(xù)教育、終身學習資源更加豐富、方式更加靈活、渠道更加暢通,為基本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暢通學分認定和轉換通道
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與成人高校等各類高等學校學生,除學習本校課程獲得學分外,還可通過學習外校課程、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換非學歷學習成果等方式獲得學分。其他社會成員可通過學習高等學校課程、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換非學歷學習成果,經所申請的高等學校認定后獲得學分。
(一)推動各類高等學校之間學分認定和轉換
高等學校之間學分認定和轉換以課程為基礎。各類高校學生學習外校課程并達到一定要求,通過本校認定后,可轉換為本校相應的課程學分。
高等學校認定外校課程,要考察其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時數(shù)、考核方式等教學要求和師資水平、教學條件等教學能力,評價與本校相關課程的要求是否基本一致,確保學生通過學習外校課程所掌握的知識、技能和水平與在本校學習基本相當。
高等學校自主制定外校課程認定辦法,規(guī)范細化認定流程,具體規(guī)定外校課程認定的種類、數(shù)量以及外校課程學分所占最高比例。及時匯總、更新、公布認定的外校課程清單,實行動態(tài)管理,為學生學習外校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創(chuàng)造便利條件。
(二)創(chuàng)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分認定和轉換
發(fā)揮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和權威性作用,擴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分的使用范圍,方便學習者通過自主學習接受高等教育。
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同專業(yè)、不同省份、不同主考院校、學歷與非學歷之間的學分認定和轉換。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制定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課程的學分認定和免考辦法,對各省自學考試的課程學分認定和轉換、考生申請課程轉考和免考制定指導性意見。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根據(jù)全國考委要求,明確本省認定的原則、程序和標準。
推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認可高等學校課程學分。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按照全國考委的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學歷層次相同、課程相同或相近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課程進行審核認定,明確考生可免考的自學考試相關課程,確定免考課程所占比例。
探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分轉換為高等學校的學分。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并達到一定水平,通過高等學校認定后,可轉換為相應課程學分。高等學校認定自學考試成績及學分,以自學考試科目為基礎,將考試大綱、命題標準、考試范圍、難易程度等與本校相關課程進行比對論證,確??忌荚嚳颇考俺煽兯w現(xiàn)的知識、能力與本校相關課程的培養(yǎng)要求基本一致。高等學校自主制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分認定辦法,確定認定考試課程的范圍,明確學生或其他學習者通過考試后免修本校相關課程及獲得相應學分的條件,確定自考學分所占最高比例。要及時公布本校認定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清單,引導學生自主選擇,避免重復學習。
改革完善通用類、基礎類課程的考試內容和形式,推動更多高等學校認可自學考試成績,不斷擴大自學考試成績使用范圍,滿足各類學習者通過自學和參加考試獲得學分的需要。
(三)探索非學歷學習成果學分認定和轉換
各類高等學校學生和其他學習者,其職業(yè)經歷、職業(yè)培訓、資格證書、在線學習和實習實踐、志愿服務、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科學研究等體現(xiàn)資歷、資格和能力的非學歷學習成果,通過一定的標準和程序,經高等學校和自考機構認定后,可轉換成相應的課程學分。
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制定非學歷學習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自主確定非學歷學習成果轉換為學分的范圍、數(shù)量、標準和程序,確定認定結果。要及時公布、更新認定的非學歷學習成果清單,明確對應的課程及相應學分。逐步拓展非學歷學習成果轉換范圍,打通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之間的界限,不拘一格促進人才成長。
三、完善配套措施
(一)推進高等學校教學管理改革
高等學校要加快推進以學分制為重點的教學管理制度改革,明確學分要求,創(chuàng)新培養(yǎng)模式,完善認定機制,為學分認定和轉換提供制度安排。
細化學歷學位授予標準。高等學校要根據(jù)人才培養(yǎng)目標、類型和規(guī)格,明確本校學生獲得學歷、學位的學分要求,包括課程名稱、教學內容、學分數(shù)量、學分結構、本校學分與其他學分的比例、考核辦法等內容。制定社會成員申請獲得學歷、學位的辦法,包括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入學考試、學分數(shù)量及其結構、課程結構、考核辦法、申請程序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及時更新和公布學歷、學位授予標準,方便學習者全面了解相關信息。
探索按課程注冊學習。完善學分制,鼓勵學生自主選修課程,參加學習并通過考試即獲得學分。實行彈性學制,放寬學習年限,方便學生靈活選課學習。完善選課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允許社會成員通過課程注冊來校學習,向社會開放在線課程,擴大高等學校課程的受眾覆蓋面。完善學習成本分擔機制,探索按學分收費,方便學習者在不同學校、不同時段開展學習。
建立健全學分認定機制。明確學分認定和轉換具體責任部門,組織開展學分認定等工作,為學生學分積累和轉換提供咨詢服務。制定外校課程學分認定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分認定辦法、非學歷學習成果轉換為學分的辦法,認定學生不同渠道獲得的學分,確定相應的免修課程。要吸收人力資源開發(fā)部門、自學考試機構、培訓機構以及考試評價機構的專家,就學分認定和轉換開展評估與論證,不斷提高科學水平。
(二)推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改革
發(fā)揮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優(yōu)勢,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豐富自學考試制度體系,改革課程內容,豐富考試方式,拓展服務職能,提高質量和水平,方便更多學習者通過自學考試接受高等教育。
改革課程設置。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健全自學考試課程體系和動態(tài)調整機制,及時增設新課程。根據(jù)高等教育人才培養(yǎng)標準,參考高等學校課程教學要求,合理調整課程考試大綱,規(guī)范通用類、基礎類課程考試大綱。逐步完善自學考試課程標準體系,充實自學考試國家課程庫。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開發(fā)多種形式學習資源,采取單元式、活頁式等可組合的方式,方便自考生靈活學習、隨時學習。
改進考試方式。按照同結構、同難度、動態(tài)補充的原則,匯集高校資源,建立社會化征題機制,建立共享題庫。探索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采用計算機考試形式,逐步推進一年多次考試,探索面試、實踐能力測試等多元考試評價方式,方便自考生參加考試。
提高助學水平。進一步規(guī)范助考機構。各級自考機構、主考院校和助考機構要強化對自考生學習、考試的診斷與咨詢,加強面授環(huán)節(jié),為自考生提供個性化、高水平的助學服務。
拓展服務職能。各自考機構和主考院校要盡快完善學習、考試評價系統(tǒng),為高校認可學分和人才市場提供自考生學習能力等方面的評價證明。建設自學考試學分認定和轉換平臺,記錄自學考試經歷,存儲考試成績及學分,為自學考試學分互認、轉換為高校學分等服務。
(三)提高開放大學辦學水平
發(fā)揮開放大學在全民終身學習中的優(yōu)勢,進一步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促進開放大學學分被更多高校認可,為更多學習者接受高等教育創(chuàng)造機會。
夯實信息化辦學基礎。搭建信息技術系統(tǒng)平臺,實現(xiàn)教學、管理、服務一體化,為學生注冊、學習、考試等提供一站式在線服務。調整辦學模式,完善服務功能,形成布局合理的學習中心網絡,推動實現(xiàn)“人人皆學、時時能學、處處可學”。
建設優(yōu)質課程。開展與各類高水平在線教育合作,共享優(yōu)質課程資源。優(yōu)化課程內容呈現(xiàn)方式,方便學生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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